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甘井子区积极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初见成效。
甘井子区始终高度重视河湖安全,区政府分管区长亲自安排部署,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召集区公安分局、区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学习领会全省会议精神,明确执法行动任务,重点打击防洪安全领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水利工程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自来水公司建立了联络通讯机制,横向共享互通涉水违法行为线索,建立违法线索台账。与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加大对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联合检查行动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共调查案件线索9起,查实立案1起,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中。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涉水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共同督办。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水利行业监管与水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不断强化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加大宣传与教育力度,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好辖区河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