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水闸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进一步做好2023年水闸安全度汛工作,根据《水闸运行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部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函〔2023〕84号)要求,现对全市水闸工程责任人进行公示。
附件:大连市水闸工程责任人名单.xlsx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