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重点小流域划定成果复核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水务局组织各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省水利厅划定的重点小流域成果矢量数据进行了复核,借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对重点小流域基本信息进行了公示,并将相关内容同步告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水土保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同步告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开展重点小流域划定是为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管理的需要,也是推动水土流失防治精准化、数字化、信息化的重要途径。我市将以此次成果划定为基础,以小流域为单元,继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补齐水土流失治理短板,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手段,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