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务局完成2022年度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市级评价

大连市水务局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印发了《转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相关标准对我市4个大中型灌区进行了分类,要求各有关区市县根据不同灌区类别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逐条梳理评价标准,细化完善灌区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大中型灌区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档案。

按照《辽宁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市水务局和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庄河市和普兰店区实地开展了市级评价工作,检查了灌区现场管理和有关证明材料,提出了整改意见,印发了《关于印发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市级评价结果及整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庄河市水务局和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内大中型灌区落实整改措施,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和补充材料。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督促有关区市县强化灌区标准化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灌区管理机构按要求及时整改,全力做好迎接省水利厅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编辑: 大连市水务局信息员
来源: 农村水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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