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完善水治理体系和保障水安全的重要举措,以“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为切入点,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名有实”“有能有效”。五年来,全市河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河湖面貌持续改善。2020年,大连市河长制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2020年和2021年连续受到辽宁省政府表扬激励。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组织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令,牢牢把握“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制定《大连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大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按照“不重不漏、突出重点,上下贯通、便于考核”的原则,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15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库长制办公室,形成河长挂帅、水务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河库管理新局面。五年来,全市1600余名河长累计巡河25万余人次,解决问题8万余个,从“九龙治水”到“河长管水”,实现了全市327条河流、189座水库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夯实基础工作,着眼长效管理
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河长接替等制度,完善了联防联控、部门协调、司法衔接、社会参与等机制,使河长制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强化监督考核,成立3个督查组,每月对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建立对县级政府、市级责任单位、县级河长、县级河长办的全方位闭环式考核,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举措
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科学编制“一河(库)一策”方案,多措并举、全面发力。五年来,全市河库治理和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市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7年相比分别下降22.96%和35.35%;新增18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4处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
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入河排污口连续两年实现零超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2万吨/日,较“十三五”初期提升79%;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水域岸线管护得到强化。划定327条河流、189座水库管理范围,编制3条重要河流岸线和保护利用规划,开展2条重要河流健康评价,整治234处“四乱”问题;治理河道58.43公里,完成17座水库除险加固、44座水库维修加固建设。
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关闭拆除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及排污企业112处,清理河库垃圾98.2万立方米;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全市劣Ⅴ类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国考河流断面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上升至92.3%。
水生态修复不断加强。治理水土流失36.95万亩,建设人工湿地150余万平方米、生态隔离缓冲带11公里,完成人工造林10余万亩,大连市获评首届“美丽山水城市”称号。
执法监管得到加强。建立“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和联合巡查等协作机制;推行河库群防群治,设置网格1046个、网格长976名、网格员3025名,涉河涉库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